CTR2012年度全国上星频道媒体影响力研究
近几年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先后多次针对地方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违规栏目进行了通报批评,推动抵制低俗之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谐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栏目。
为保持电视媒体所具备的社会公益性,规避“唯收视率”的过度市场化倾向,此次调查在进行电视媒体质化调查研究的同时,对建立一套收视率之外的电视频道媒体影响力评价体系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媒体影响力评价体系及其维度构成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讲,影响力是文化活动者以一种大众所喜爱的方式左右其观点和行为的能力。影响力是一种控制能力,这种控制能力表现为影响力的发出者对接受者心理过程和行为过程的控制作用。它包括对接受者“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操纵能力,还包括让接受者“知觉什么”和“不知觉什么”,让接受者的大脑“认识什么”和“不认识什么”,让接受者的态度“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让接受者对于未来事务的期待和议题走向“思考什么”和“不思考什么”的总体驾驭能力。
媒体作为人类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对受众有着很强的影响力,我们称之为媒体影响力。它是指媒体通过信息传播等方式,左右社会大众观念和行为的能力。影响力的发生建立在受众关注、接触的基础上,通过吸引注意 (媒体及媒体内容的接触)和引起观念、行为的变化 (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的改变)实现。
基于以上理论基础,电视媒体影响力调查由观众欣赏度、社会影响力和营销驱动力3个维度,共20个指标构成。观众欣赏度是指媒体赢取观众好评的能力。由观众对电视频道的喜好度、期待度、卷入度、愉悦度、吸引力五个指标构成;社会影响力是媒体在舆论引导上的影响力,主要从二次传播力、公信力、引导力、号召力、口碑效应来衡量;营销驱动力就是媒体对广告主品牌营销的推动能力,包括对品牌的改善印象、广告信任、品牌实力、品牌实现、购买意向、购买事实、附加值、购买前关注、购买后关注、推荐度等10个指标方面的驱动作用。
二、全国上星频道媒体影响力整体表现
电视媒体影响力调查由观众欣赏度、社会影响力和营销驱动力3个维度来衡量,频道在3个维度上表现的均值为频道的媒体影响力水平。媒体影响力指数是单一频道对31个省级卫视影响力平均值之间的比值,指数越高,频道的观众欣赏度越大,反之亦然。
从上星频道媒体影响力指数来看,46个上星频道中,有21个频道的媒体影响力指数在100以上,高于整体的平均水平。
中央台的频道中,CCTV-1以745的影响力指数排在第一位,CCTV-3、CCTV-5、CCTV-新闻等频道也都在平均水平之上;省级卫视中,湖南卫视以480的影响力指数排在第一位,江苏卫视、浙江卫视等频道的媒体影响力指数也都高于平均水平。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将46个上星频道分为4个阵营:
第一阵营是C C T V -1,媒体影响力指数为745,远远高于其他调查频道;
第二阵营是媒体影响力指数300-500间的四个频道,分别是湖南卫视、CCTV-3、CCTV-5和CCTV-新闻,这几个频道要么是大众化的频道,要么是受众群体较大的专业频道;
第三阵营是影响力指数在100-300之间的16个频道,主要包括中央台中的CCTV-2、4、6、7、8、9、10、12和省级卫视中的江苏、浙江、东方、安徽、北京、黑龙江、辽宁、山东卫视等,它们的品牌价值主要体现在分众市场上,对于部分人群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影响力指数在100以下的25个频道属于第四阵营,社会影响力相对较弱。




